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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参加“生态文明与能源法治变革”国际研讨会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5-07-28 浏览次数:

(通讯员 张强)7月25日和26日,法学院院长王艳芳教授和李亮国博士受邀参加了“生态文明与能源法治变革”国际研讨会。研讨会由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郑州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中心主办。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孙佑海教授,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建中先生,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明教授,University of Denver Don C. Smith教授等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研讨会上,王艳芳及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程政举作了评议。李亮国作了“水力压裂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制的美国经验及启示”的主题发言。

参与此次研讨会,不但有利于法学院专业教师把握环境资源法治研究前沿,拓展学术视野,也促进了学院的对外交流,扩展了学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