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汤继华)12月6日,法学院在422学术交流中心召开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考评(复查)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考评(复查)具体推进工作。会议由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王艳芳主持,学院副院长王芹萼、党总支副书记张强、各部门分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王艳芳传达了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考评(复查)的通知》要求,对《河南城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测评体系(2018年度)》逐一进行解读,并对测评体系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王艳芳强调,2017年法学院获得了河南城建学院第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校级先进单位,今年更要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营造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