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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校园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9-03-15 浏览次数:

张惠贞亲切慰问活动志愿者

各宣传点活动现场

条幅签名表决心

合影

(通讯员 孟素燕)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19年3.15主题宣传为“诚信”,我校法学院师生通过发放宣传页、开展问卷调查、设置版面与法律志愿服务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在行政楼前、图书馆、和谐校区设了三个法治宣传点,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校党委书记张惠贞高度重视本次活动的开展,并对我校师生加强诚信意识和建立健康消费观念提出具体要求。她指出,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立人之本、立业之基,全校师生都要以诚信为本,教师在教书育人中要注重诚信教育,首先要以身作则,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指导学生将诚信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于生活学习的全过程。她强调,在3.15消费宣传日,要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全体师生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消费上要量入为出,不能攀比消费、盲目消费、超前消费,要学会过“紧日子”,更要坚决抵制校园贷的不良侵害。大学生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上,心怀大志,做一个有梦想有追求的新时代青年。

本次活动采用多样化的宣传形式,与师生产生良好互动效果,为提高我校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倡导大学生理性消费,共建法治诚信和谐校园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编辑:腾飞 摄影:法学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