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家属楼2014-2015年度采暖费用结算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5-04-21 浏览次数:

为了公平、合理的收取冬季采暖费用,后勤服务集团对2014-2015年度东西校区采暖费用进行了统计核算,并经后勤管理处审核,现将采暖费用收取情况公布如下:

一、采暖费用标准:

东校(湛南路老校区)家属楼采暖费用:水、电、人工、热力等费用393979元,采暖总面积22589.38平方,采暖费用核算为 17.44元/㎡;

西校区家属楼采暖费用:根据2013年平顶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物价局文件,新城区供热价格0.165元/日.㎡(按建筑面积90%计算),采暖费用核算为 17.82元/㎡。

二、收取办法:

学校在编教职工根据收费标准从工资中扣除,住房出租、转让的采暖费用从原房主工资中扣除或者原房主通知现住户到后勤服务集团财务部缴纳采暖费用。

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集团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