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城建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发现在腾讯QQ频道、百度贴吧、新浪微博超话等网络平台上,组建和使用“河南城建学院频道”“河南城建学院吧”“河南城建学院表白墙”“河南城建学院校园墙”“河南城建学院超话”等网络自媒体账号,这些网络媒体平台、账号未经学校授权,擅自使用“河南城建学院”“河南城建”“城建学院”等学校名称(包括中英文全称、简称)、校微、标识等要素,发布与学校相关的信息。该类账号运营主体身份不明,信息发布缺乏审核机制,存在发布商业广告、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等违规风险,有可能对学生、家长、社会大众进行误导。为维护河南城建学院合法权益与正常办学秩序,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学校设有官方网站和官方新媒体平台用于发布信息。信息发布渠道包括官方网站(https://www.huuc.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南城建学院)、官方视频号(河南城建学院)、官方抖音号(河南城建学院)、官方微博(@河南城建学院)、官方学习强国号(河南城建学院)及学习强国“同学汇”(河南城建学院)等,学校所有相关信息均通过上述官方渠道发布。
二、学校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开设“河南城建学院频道”“河南城建学院表白墙”“河南城建学院校园墙”“河南城建学院吧”“河南城建学院超话”等网络自媒体账号,上述账号均非学校官方账号,其运营管理、信息发布与学校无任何关联。相关账号的设立、运营及发布内容所引发的纠纷或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账号运营方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三、含“河南城建学院”“河南城建”“城建学院”“HUUC”等简称及指向性标识的学校名称、校徽、标志性建筑图像等,均属学校重要无形资产及合法民事权益。未经河南城建学院正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上述信息,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河南城建学院名称、校徽、标识等要素前,均需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并取得合法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擅自使用我校名称、标识已构成侵权行为。现严正要求相关侵权平台、账号停止使用并删除“河南城建学院”“河南城建”“城建学院”“HUUC”等名称及学校标识,不得继续以我校名义开展信息发布或商业活动。对拒不整改的侵权行为,我校将通过平台投诉、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呼吁广大网民文明上网、依法用网,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同时,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以及信息审核工作,请广大师生、社会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甄别信息真伪,请勿相信或参加任何非官方账号所发布的信息、活动,以免造成个人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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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