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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寒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6-01-12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保证寒假期间校园安全,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消防重点部位检查

(二)治安重点部位检查

二、具体要求

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尤其要注重防火、防盗、防范邪教和反恐工作。具体自查内容如下:

(一)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

1.各单位要通过会议、主题班会等形式,教育师生注重人身和财物安全,尤其是加强寒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严防出现诈骗、失窃、交通事故及被骗传销等事件。

2.安排留校学生的单位要加强寒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安全、用电安全、交往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与管理。

3.基建、后勤等部门要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管理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火灾高发的形势,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查找隐患,切实整改。

2.各楼宇主管部门要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尤其是学生宿舍楼、家属楼等消防重点部位管理部门要及时组织清理楼道杂物,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3.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后勤部门要加大综合服务楼的管理,严禁超市出售烟花爆竹。

4.春节期间,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治安防范情况

1.各单位要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用电及设备、门、窗、插销、锁具等设施的安全情况,确保各类物防设施安全正常。

2.落实室内安全责任,建立“最后一人离开负责制”。各办公室、实验室人员最后一人离开时,要关闭所有电源、水源。

3.有关部门要加强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存放,严防丢失。

4.食堂、水房、变电室等部位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在校生活安全。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请于1月17日前开展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上报保卫处。同时,安排留宿学生的单位,要将学生的名单、住宿地点、管理责任人的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一并上报保卫处(邮箱:baowei@hncj.edu.cn)。

保 卫 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