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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校友创新大讲堂”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杨毅 发布日期:2025-02-24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全体校友:

为进一步凝聚校友力量,深化母校与校友情感联结,发挥优秀校友示范引领作用,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与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举办2025年“校友创新大讲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秉承“厚德唯实、博学慎思”校训精神,通过优秀校友分享奋斗历程、行业经验与创新实践,激励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专业能力、厚植爱校情怀,打造具有城建特色的校友育人品牌,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友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

承办单位:各学院

三、活动形式

1.内容主题

聚焦学术前沿、行业发展、创新创业、职业规划、励志成长等领域,结合校友专长与师生需求,采用专题报告、互动访谈、案例研讨等多元化形式。

2.时间安排

活动自2025年3月起分期举办,各学院需按下列安排表落实承办任务,具体时间可结合校友行程微调。

2025年校友创新大讲堂承办场次安排表

序号

时间

承办单位

第一期

3月1日—3月10日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第二期

3月11日—3月20日

管理学院

第三期

3月21日—3月31日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第四期

4月1日—4月10日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第五期

4月11日—4月20日

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第六期

4月21日—4月30日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第七期

5月10日—5月20日

艺术设计学院

第八期

5月21日—5月31日

计算机与数据科学学院

第九期

10月10日—10月20日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第十期

10月21日—10月31日

材料与化工学院

第十一期

11月1日—11月10日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第十二期

11月11日—11月20日

数理学院

第十三期

11月21日—11月30日

外国语学院

第十四期

12月1日—12月10日

法学院

第十五期

12月11日—12月20日

国际教育学院

3.场地要求

各学院自行确定讲堂地点,优先使用行政楼学术报告厅(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校办行政科申请),便于其他学院学生参与活动,扩大活动辐射面。

四、校友邀约与推荐

1.邀请对象

在专业领域成就突出、具备一定影响力,或拥有创新创业典型事迹、感人故事的优秀校友。

2.推荐机制

欢迎各学院及广大教师、校友积极推荐、邀请优秀校友做客学校“校友创新大讲堂”;校友亦可主动联系所属学院或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报名参与。

五、实施流程

1.筹备阶段

各学院要提前与校友沟通,确定主题、形式及行程,可以邀请一人主讲,也可以多人合讲‌。讲座提纲需经各学院审核,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组织实施

各学院负责场地布置、师生动员、影像记录及会场组织,并提前三天在校园网首页公告栏发布活动通知,统一标题为“关于举办2025年第X期校友创新大讲堂的通知”。

3.总结宣传

各学院要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将活动新闻(含照片)发布在校园网首页新闻栏,统一标题为“我校举办2025年第X期校友创新大讲堂”,同时将有关图文资料报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1.校友工作办公室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报销受邀校友的交通、住宿费用,具体报销标准及要求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2.各学院承办讲堂的情况将纳入校友工作考核目标。

3.校友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靳博文,联系电话:2089879,15690717827。

河南城建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文:杨毅 编审:杨毅,慕世杰,校长办公室部门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