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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6-03-30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结合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4月2日--4日(第五周周六至第六周周一)放假。

二、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学生处、后勤部门和各学院要安排好学生的节日生活,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安全稳定。教学部门要落实好节日前后教学事宜及学生上课考勤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卫处要加强节日假期的值班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请各单位做好通知并贯彻执行。

校党政办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