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每逢佳节来临之际,往往也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一些收送节礼、公款吃喝的行为,往往披着节日“外衣”,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下发了《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党风廉洁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省纪委也下发了《关于开展元旦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校党委贯彻落实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教职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加强“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推动、来落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将中央纪委和省委精神传达到广大党员和干部当中。全体党员与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带头崇廉拒腐,尚俭戒奢,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
二、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全体党员和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违规突击花钱和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欢送、年终总结等名义违规公款聚餐,严禁在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全校教职员工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畅通监督渠道,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对“双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的检查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部门),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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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城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