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是衡量全体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是我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三大目标之一,是我校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做出的重要决策,是全面提升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内在要求,事关学校发展大局,事关师生切身利益。为掀起新一轮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潮,特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师生共建,文明成果师生共享”。每一位师生员工都要做文明创建的主人,踊跃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争做文明师生。自觉形成人人关心、关注创建,人人参与、支持创建的良好局面。
二、传播礼仪,践行文明。广大师生员工要认真学习传播文明礼仪知识,培养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要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校。要摒弃各种不文明行为,主动劝阻不文明的人和事,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文明言行。
三、立足本职,热心公益。广大师生员工要积极参加学校和各部门、各学院组织的各种文明创建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做爱岗敬业的标兵、干事创业的先锋、勇于奉献的模范。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做河南城建学院良好形象的代言人。
四、遵章守法,严以律已。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应遵守各项行为规范。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粗话,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不乱穿公路,不践踏花草,不翻越交通护栏。做到对自己好、对他人好、对环境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传播文明新风尚,创建和谐大家庭,用实际行动共同谱写文明的乐章,唱响文明的音符,为我校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做出应有的贡献!
河南城建学院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