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假日氛围,现就加强2017年暑假期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结合暑假的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一次假前廉洁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假日氛围。
二、严格要求,遵守廉洁规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度假,营造风清气正的假日氛围。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会餐,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实物。
3.严禁公车私用、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4.严禁暑假期间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色情、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其他活动。
5.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严禁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旅游、度假费用,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等费用,以各种名义转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严禁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7.在人才招聘和招生录取期间,全校教职员工不准接受利害关系人的宴请、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贵重物品。
8.严禁参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禁令”的其他各种活动。
三、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假期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受各种举报信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
举报监督电话:2089310 2089098
举报邮箱jw@hncj.edu.cn
中共河南城建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