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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城建学院2018年“青春榜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8-04-13 浏览次数:

全校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青春榜样——大学生年度人物”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生处

二、评选时间

2018年4月13—5月10日

三、评选对象

河南城建学院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包括本、专科学生)

四、奖项设置

河南城建学院2018年“青春榜样——大学生年度人物”5名。

五、推荐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附件1);

六、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初审推荐(4月13-17日)

各学院党总支推荐1名学生参评,学校经过初审后确定候选人进入复审阶段。

第二阶段:宣传展示(4月18-5月10日)

学校和各学院分别通过张贴海报、制作展板、印发宣传册、组织报告会、开展主题班会、微博微信平台推广等形式对大学生年度人物进行宣传,充分展示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学生处将对各学院宣传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占参评个人总分的20%。

第三阶段:网络投票(4月20-27日)

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对参评人员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占参评个人总分的40%。

第四阶段:答辩评审(5月初)

参评者进行每人6分钟的展示答辩,评委现场投票,评委投票结果占参评个人总分的40%。

第五阶段:表彰奖励(5-6月)

学生处将对入围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人选,并举行河南城建学院2018年学生工作颁奖典礼(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的领导,确实把评选工作作为我校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阵地,广泛宣传入选学生的优秀事迹。学校将对入选学生在活动官方网站、报纸等公开登载、展示其优秀事迹,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3.规范材料,按时报送。参评人员需提交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包括:(1)《河南城建学院2018年“青春榜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2)个人事迹材料(第三人称撰写,1000字左右,事迹内容应自拟标题予以分段描述,必须包括三部分:个人简介、先进事迹、获奖情况。具体可详细参见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撰写模式);(3)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或精神风貌的正面单人彩色照片2张(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材料不全者,取消参评资格。4月17日17:00前,各学院将候选人所有参评材料提交学生处思想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20080303@hncj.edu.cn,邮箱标题形式:xx学院xx大学生年度人物参评材料。

联系人:田永果;联系电话:2089037。

附件:

1.河南城建学院2018年“青春榜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2.河南城建学院2018年“青春榜样—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表

                                                                                                           学生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