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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省校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9-03-13 浏览次数:

全校各学院:

根据豫人社办〔2019〕5号文件精神及《河南城建学院优秀贫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管理办法》,现开展我校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毕业年度内(即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困难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具体如下:

(一)申请省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要求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其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是指毕业年度内经县级扶贫部门认定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毕业生(含脱贫攻坚期间的已脱贫户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是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毕业年度内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包括成年孤儿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请校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要求

各学院按照当年毕业生总数的2%确定补助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所有的补助人信息汇总至《河南城建学院毕业生求职补贴明细表》,以及补助个人的《河南城建学院求职补助申请表》统一上交至图书馆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详见附件5:《河南城建学院优秀贫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管理办法》并填写校级求职补贴的相关表格。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省校级不得同时申请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省级补贴按2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学校补贴3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省级求职补贴申领方式

采用网上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3月28日前,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就业服务大厅”(http://222.143.34.190:8081/jyweb),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年度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困难类别资质材料和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有关户籍原件)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提交申报信息,系统不再进行审核比对。

注意:符合条件的外省生源毕业生网上申报时,除在网上填写个人基础信息、上传相关困难类别资质证明材料(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助学贷款合同或贫困户明白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签署申请承诺外,还需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附件1),交由当地县级资格认定机构签章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提交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

(二)初审公示。学校统一在4月15日—4月底进行集体初审,对免予上传证明材料的申报人,仅需核对毕业生个人信息,无需收取纸质材料。对已通过信息比对或校验的和已通过人工审核的申报人员,由学校在其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加盖院校行政公章予以最终确认,并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登录系统上传公示文件及人员名单,提交当地人社部门。同时,通过初审的人员上交相应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与盖章后的申请表(一式3份,高校自留一份)报送当地人社部门,完成初审。

(三)上报审核。2019年5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收到送审材料后,按程序会同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审查,完成最终审核工作。最终资助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同步公布。

(四)资金拨付。每年5月底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直接支付方式,实现资金直补到人,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或毕业生社保卡金融账户中。财政部门直补到人确有困难的,也可通过人社部门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校级补贴申领发放程序

各学院进行材料展示和名单公示三天后,于3月29日前把河南城建学院求职补助申请表(附件6表后附相关材料)、河南城建学院求职补助明细表(附件7中的卡号必须是缴纳学费的建行卡)报送至图书馆一楼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电子版发送至2222089116@qq.com邮件主题备注学院名称。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共同做资料审核工作。各学院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有举报或投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对经查实确有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人事档案。各学院对毕业生审核材料没有严格把关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监督举报电话

省级补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办统筹就业处:0371—69690077

省教育厅学生处:0371—65795552

省财政厅社保处:0371—65808728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0371—65507807

省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0371—60856658

河南城建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0375-2089116

联系人:宋伟

联系电话:0375-2089116

报送地址:图书馆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附件1: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审核用)

附件1: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用)

附件2: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

附件3:河南省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附件4:河南省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名单(42所)

附件5:河南城建学院优秀贫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管理办法

附件6:河南城建学院求职补助申请表

附件7:河南城建学院毕业生求职补贴明细表附件8:关于做好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资的通知

招生与就业处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