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赵珂慧)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构建法治校园。4月22日下午,我校法学院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刘继扬庭长、盛华平副庭长、张新兰法官三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在我校和谐校区法学院多功能模拟法庭公开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法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和100余名师生参加本次活动。
伴随着刘继扬审判长敲下庄严的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原被告双方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围绕本案是否造成商标侵权以及若造成商标侵权应如何赔偿等焦点进行,原、被告双方分别展示证据材料并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展开辩论并发表意见,在最后陈述环节,法庭充分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宣布休庭并将进行庭下调解。
本次庭审环节明晰、节奏紧凑、推进流畅、释明到位,整个庭审活动程序合法、规范、完整,当事人各方围绕庭审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合议庭审判思路清晰、争议焦点归纳精准、充分保障诉权,向师生全面展示了庭审的规则、流程以及功能,给旁听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庭审现场的师生阅读提前发放的案情简介,认真倾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亲身经历案件审理全过程,对法学理论与庭审实战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观摩真实案例的庭审,不仅对庭审程序有更直观的深度了解,也充分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神圣、司法的公正与透明,增强了学法的热情与兴趣;同时也希望学校能多举办庭审进校园活动。
开庭前,法学院师生还与刘继扬庭长一行就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协同育人等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
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既是贯彻落实校党委党史学习教育“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堂生动的法学实践教学课。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理论教学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为同学们提供了零距离接触法律实践的平台,是法学院不断创新教育模式、培养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可。今后,法学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将优质的司法资源转化为教学资源,吸引更多法学专业学生走进法律实践一线,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提升学生法治思维能力与法治素养。
(编辑:陈怡璇 李军伟/照片来源: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