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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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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公室下设法制科和合同管理科两个科室。

法制科:审查以学校名义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代表学校处理涉裁涉诉案件及其他非诉案件;为学校的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为学校各职能部门提供法律咨询;聘请校外法律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律师等)代理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督促、协调有关案件的处理;负责开展学校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办结全校信访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375-2089600

办公地点:行政楼312(西)

合同管理科:负责制定完善学校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学校合同的日常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维护、完善合同管理信息化平台;负责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学校合同的流转、审签及合同专用章管理;统一制定和推广各类典型合同的参考文本范本;‌负责学校合同的整理与归档工作;负责监控学校合同履行情况,梳理合同管理中的风险点,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负责合同台账的信息维护、统计和分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375-2089359

办公地点:行政楼312(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