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已为所有在校生办理了平顶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各学院派专人,携带本院全体在校生名单(分班登记),于4月24日至28日到校医院一楼大厅收费处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学生门诊医疗卡。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