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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城建记忆”影像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吴锦展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浏览次数:

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给我们每位学生都留下深刻的记忆,一段往事,一个瞬间,一个背影,一张老照片,都有说不完的故事,表达不完的情感,一生都放不下的留恋。为引导广大学生深情回顾大学学习和生活的点滴,用影像记录青春的脚步,特举办“我的城建记忆”影像作品征集评比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城建记忆”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生

三、作品形式

1、摄影作品

要求作品必须为学生在校期间拍摄的照片,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作品能用独特视角反映某个人,某个群体、某个节点的大学生生活和校园特点。    

2、剧情片

要求学生用影像手段讲述动人的故事、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表达一定的主题思想(如环境保护、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同窗友情等),传达学生对师生情、同窗情、校园情的感悟和理解。

3、纪录片

要求学生用影像真实记录大学四年生活中的人和事,用客观、真实、独到的眼光去观察大学生活,体现当代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人文情怀。

4、动画片

要求学生借助计算机等工具制作原创电脑动画片,新颖的表现手法和独特的视角展现城建生活和城建精神。

5、VR视频

要求学生用专业的VR摄影功能将城建的优美环境、精彩瞬间、好人好事等真实地记录下来,通过计算机进行后期处理,生成可在三维环境中提供沉浸感觉的展示城建风采的视频作品。

四、活动内容

1、你记忆最深刻的校园生活;

2、你最感动的校园瞬间;

3、你记忆最深刻的教师学生;

4、你最欣赏的校园人文景观;

5、你最想对学校说的话;

6、你最想和学弟学妹说的真心话;

7、你在大学期间最开心幸福的时刻等。

包括摄影作品和影像作品,作品的题材风格不限。

五、作品要求

1、作品政治方向正确,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内容充实、生动。

2、作者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作品中不可刻意出现任何商业性广告语、标识和任何外部链接等。

3、作品拍摄工具不限,智能手机、DV摄像机、数码摄像机或带有数码摄像功能的数码相机等等。允许使用网上素材,但不能抄袭或是原文件下载合成。字幕、配音齐全,情节完整。

4、剧情片、纪录片、动画片、VR视频一般时长20分钟(含)以内;摄影作品可以是一张或者是一组关联照片,但是每一组照片不能超过10张。照片为JPEG(JPG)格式,图片大小2M以上,视频格式为MP4或者WMV格式,高清版本。

5、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U盘或DVD光盘。作品须以电子档形式上交,每一副作品后必须另附针对作品的详细的word说明。包括作品标题、作者姓名、班级、联系方式、作品拍摄时间, 作者对作品的独特情怀和亲身感受等,字数不限,仿宋四号字,word文档命名为“学院+姓名”。

六、奖项设置

1、根据投稿情况,通过评比,设置最佳摄影作品若干,最佳影像作品若干,最佳创意作品若干,最佳导演作品若干。获奖作品将获得相应的奖品和获奖证书

2、除最佳奖项外,还将设置入围奖和优秀作品奖。最终奖项或根据报送作品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动。

七、作品使用

对学生参赛的摄影作品,视频作品,可能被学校用作宣传、展播以及活动之后的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

八、日程安排

1、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5月27日

2、作品评审:2016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3、证书及奖品发放:2016年6月5日前。

4、作品报送地点:行政楼119,联系人:吴锦展,电话2089037。

                       

                  学生处  校团委  计算机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