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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议
发布人:李军伟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浏览次数:

9月27日下午,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集体学习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校党委书记张惠贞主持并讲话,校领导范晓伟、许朝民、王靖、张高峰、宿金勇、周颖杰、陈松涛、毛艳丽,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上,校纪委副书记、综合室主任杨尧军领学了《意见》。

张惠贞指出,《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列明了学习重点,提出了工作措施,既有原则性要求、整体性安排,又有具体的清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全校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力求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精学一筹。

就下一步学习贯彻《意见》,张惠贞强调:一要带头学法。聚焦《意见》提出的“应知应会”这一基本要求,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各类学习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著作、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带头知党、爱党、敬党。二要带头用法。强化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更加自觉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履职担责的全过程各方面,以实际行动推动依法治校再上新台阶。三要带头守法。严守党章党规党纪,时刻用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言行举止,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把铁的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自觉做遵守党规国法的模范,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切实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文:靳晓霞 摄影:田杨扬 编辑:陈怡璇 李军伟)